接省规划办通知,将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:所有在研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,包括国家一般项目、西部项目、青年项目(2014年新立项的项目除外)。
二、检查内容
1、研究进展情况。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,各子课题进展情况,调研数据整理运用、文献资料收集整理、学术会议、学术交流、国际合作等情况。
2、阶段性成果及宣传推介情况。包括代表性成果简介,含基本内容、主要观点、学术价值、社会影响等;阶段性成果清单,包括成果名称、成果形式、作者、刊物年期、出版社和出版日期、转载/引用/获奖情况等,请列出自立项以来阶段性成果目录及成果复印件;成果宣传推介情况等。
3、经费使用情况。包括经费开支情况、未支出经费预算等(要分项列出开支细目)。
4、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,下一步研究计划和建议等。
三、检查要求
1、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,切实抓好此项工作。
2、中期检查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。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。
3、请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填好后的《检查表》一式2份交科研处,电子版发至邮箱xfj825@126.com,由科研处统一组织上报省规划办。
联系人:徐凡君 029-85378077
科 研 处
2014年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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