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米特的挑战与阿克曼的回应——以国家紧急权理论为视角
作者:
王东明
[1] ;
肖文
[2]
关键词:
施米特
紧急权
例外状态
阿克曼
摘要:
基于魏玛宪法第48条内容及其实践的分析,施米特断言:应对威胁国家存亡的例外状态必须授予处置危机者以绝对的、不受任何规范约束与限制的紧急权即主权;自由民主政制不可能在动用紧急权与维护法治之间保持一致。"9.11"之后阿克曼提出了其紧急权理论试图对施米特的挑战作出回应,但其努力最终陷入困境。阿克曼与施米特所讨论的紧急权概念的逻辑前提概念——例外状态——是不同的。施米特的例外状态是一种政治的例外状态,而阿克曼的例外状态则是一种法律的例外状态。因而,前者回应施米特的挑战的方式需要重新思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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